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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利红老师介绍
高利红(导师组副组长),女,1970年生,河南洛阳人,副教授。先后就读于原中南政法学院、武汉大学;1992年获法学学士学位、1999年获法学硕士学位、2003年获法学博士学位。现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法商研究》兼职编辑、《私法研究》和《环境资源法论丛》编辑、环境资源法研究所副所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武汉法学会理事。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十数篇,多次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代表作为:《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
长期从事环境资源法研究教学工作,在《光明日报》(理论版)、《法商研究》、《法学》等报刊发表论文十数篇,多次为《中国社会科学文摘》转摘、《人大复印资料》全文复印。参加完成了中国社科基金、教育部、司法部、水利部等多个科研项目,并获得"水利部长江水利委员会科技进步一等奖"。主要代表作为:《动物的法律地位研究》(专著)、《动物不是物,是什么?》、《环境法的价值定位》、《环境资源法的伦理基础》等。
高利红老师相关教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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