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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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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学:西南科技大学
所在院系:法学院
所在地区:四川
所在城市:绵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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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慧星老师介绍
梁慧星,1944年1月出生,男,汉族,四川省青神县人。中共党员。
专业:
民法学,专攻民法总则,民法债权,民法物权,法学方法论。
职务: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杂志主编;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经历:
1944年1月16日出生在四川省青神县汉阳乡梁村。家庭成分:下中农。1949年至1955年在青神县汉阳乡中心小学读书。1955年7月小学毕业,在家务农一年。1956年考入青神县中学。1962年中学毕业,考入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本科。1965年加入共青团。1966年大学毕业,在校参加文化大革命运动。1968年12月分配到云南省昆明市农用轴承厂工作,先后担任过政工干事,劳资干事,工会宣传干事。197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78年10月考取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法学系民法专业硕士研究生。1981年10月研究生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留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经济法研究室从事民法学研究。1983年担任助理研究员;1985年担任法学研究杂志副主编;1988年10月晋升研究员;1988年10月至1998年12月担任民法研究室主任。1990年国家人事部授予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称员。1993年担任民法学博士生导师。1999年1月担任法学研究杂志主编。1999年起担任第四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员。2001年兼任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2003年担任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届全国委员会委员。
主要著作:
合同法(合著);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6年;经济法的理论问题(合著),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86年;民法,四川人民出版社1988年;中国民法学:民法债权(合著),法律出版社1991年;中国民法经济法诸问题,法律出版社199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3年;民法解释学,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5年;民法总论,法律出版社1996年;民法总论(修订本),法律出版社2001年;民法学说判例与立法研究(二),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研究(上,下)(合著),法律出版社1998年;中国物权法草案建议稿(合著),中国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0年;为中国民法典而斗争,法律出版社2002年;裁判的方法,法律出版社2003年;中国民法典草案建议稿(合著),法律出版社2003年。
梁慧星老师教学评价(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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