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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燕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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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学:中国政法大学
所在院系:比较法研究所
所在地区:北京
所在城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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薄燕娜老师介绍
薄燕娜,女,中国政法大学副教授,比较法研究所教学科研人员。
  1994年自山东省利津县第一中学高中部毕业,考入烟台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攻读学士学位。1998年就读于中
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2001年获得法学硕士学位后留校,任职比较法研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同期攻读中国政
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博士学位。先后于2003年获讲师职称,2004年取得法学博士学位,2005年破格晋升为副教授。
  研究领域为民商法学、比较法学,尤其擅长公司法、物权法、土地法方面的研究。已发表代表作主要有:专著
《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 ; 论文“空间使用权若干问题探讨”、 “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处
罚”、“契约精神与政府管理”、“效率与安全——公司立法的价值目标”、“股东出资形式多元化趋势下的劳务
出资”、“股权出资之法律问题探析”、“由挂靠问题谈信用可以出资之命题”、“法律移植与法律改革”、“城
市化进程中农民土地权益的法律保护”、“公司法立法理念的选择”等。2005年论文“《澳门民法典》意思表示瑕
疵的比较研究”荣获“首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
主要学习及工作经历:
1994.9-1998.7 烟台大学法律系法学专业 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8.9-2001.7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获法学硕士学位
2001.7-2004.7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学专业 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1.7-至今 任职中国政法大学比较法研究所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2003.9 获得中级(讲师)职称
2005.9 获得副高级(副教授)职称
2006.12 获得硕士生导师资格
主要学术成果:
专著:
《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法律出版社2005年8月版。
论文:
1.“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的处罚”,载《中国司法》2003年第4期;
2.“契约精神与政府管理”,载《比较法在中国》,法律出版社2004.8;
3.“股东出资形式制度改革”,载赵旭东等著:《公司资本制度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04年12月第1版;
4.“股东出资形式多元化趋势下的劳务出资”,载《政法论坛》2005年第1期(第23卷),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D413《经济法学?劳动法学》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
5.“由挂靠问题谈信用可以出资之命题”,载《法律适用》2005年第1期;
6.“股权出资之法律问题探析”,载《烟台大学学报(哲社版)》2005年第1期,中国人民大学书报资料中心复印报刊资料F63《投资与证券》2005年第5期全文转载;
7.“法律移植与法律改革——谈法律移植的功效”,载《比较法在中国》,法律出版社2005.7;
8.“公司立法理念的选择——以中西法律传统比较为视角”,载《比较法研究》2006年第3期;
9.“三资企业法与公司法由并行趋向并轨的探讨”,载《中国法律》2007年4月号。
获奖情况:
1.2005年7月,论文“《澳门民法典》意思表示瑕疵的比较研究——兼谈对中国民事立法的借鉴”,荣获“首届澳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论文类三等奖”,澳门基金会、广东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颁发;
2.2006年,专著《股东出资形式法律制度研究》,荣获“北京市第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二等奖”,北京市委、市政府颁发。
主讲课程:
1.商法一:商法总则、公司法,授课对象二年级本科生;
2.商法三:破产法、保险法,授课对象三年级本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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