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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希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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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
所在院系: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所在地区:北京
所在城市: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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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网址:http://teacher.cucdc.com/laoshi/1815768.html
李希慧老师介绍
1957年4月出生于湖北仙桃市,1983年7月毕业于湖北财经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1986年7月毕业于中南政法学院,获法学硕士学位;1994年1月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博士学位;1994年1月至1996年5月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后流动站研究人员;1996年5月起任教授;1998年11月至1999年11月剑桥大学访问学者;现为北京师范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刑法研究所所长;兼任武汉大学法学院、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李希慧教授目前身兼多种学术和社会职务,主要包括:中国刑法学研究会秘书长,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理事,国家重点研究基地中国人民大学刑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委员、兼职研究员、客座研究员;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特约研究员;华侨大学法学院兼职教授;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客座研究员;北京市崇文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专家咨询委员会委员。
李希慧教授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他充分利用自己担任多种学术职务和社会职务的便利积极宣传刑事政策,弘扬刑法理论,推动学术研究,为中国刑事立法和刑事司法的改革献计献策。“刑法理论作为浩瀚理论大海的一部分,作为定罪量刑的指导,尤其应该与丰富多彩的、不断变化的刑事司法实际相结合,唯有如此才能显示出旺盛的生命力。”(李希慧:《吸收司法实践的营养,让刑法理论之树长青》,载《法商研究》,2003年第3期。)因此,他经常应邀参予司法实践部门重大疑难案件的讨论,将自己所掌握的刑法理论应用于服务社会,并以实践的标准不断检验自己业已取得的成果,丰富和完善自己的刑法思想。
“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自从1986年硕士毕业留校以来,李希慧教授一直工作在教育事业的第一线,承担了法学本科生、法律硕士生、法学硕士生、法学博士生的指导与教学任务,先后担纲主讲中国刑法总论、中国刑法各论、欧陆日本刑法、英美刑法等多门课程。在教学方法上他宽严相济、风趣幽默,鼓励学生积极思考问题,喜欢与学生在思想上进行交流,对学生的错误他从来都是循循善诱,谆谆教导。因此,总是能唤起学生的极大学习热情,教学效果非常优秀,受到学生的一致好评。
李希慧教授曾多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优秀教师,1998年被评为武汉大学首届珞珈青年赤子奖,主讲的《刑法学》课程分别在1997年、2002年被评为湖北省优质课程。孔子曾精辟地把教师勤奋刻苦的治学态度概括为八个字“学而不厌,诲人不卷”,以此标准来衡量,李希慧教授无疑是学生的良师益友。然而,“学高为师,德高为范”,让学生们受益最多的还是他的师德人品、学者风骨,“堂堂正正做人,兢兢业业工作”,这是李希慧教授的人生箴言,也是生活中李希慧教授的真实写照。时至今日,李希慧教授从教已经整整20年,他的学生很多已经在科研院校与司法实务部门发挥骨干作用,可谓教书育人,桃李天下。
李希慧老师教学评价(1条)
举报cucdc网友 2008/6/29 21:24:29

很好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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