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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新老师介绍
张 新,男,1964年11月生,学士,马列部副教授。主要任教课程有《法律基础》、《邓小平理论》、《形势与政策》。2005年以来,在中文期刊上发表论文《民事审判中运用民俗习惯的法律价值及应注意的问题》、《析公司法人人格的滥用和否定》、《浅谈师范大学生教育法律素养的培养和提高》和《关于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完善构想》等近10篇论文;主持院级课题《民俗习惯在民事审判中的运用研究》、参与省级课题《遵义市汇川区中学生法律意识现状研究》两个课题的研究工作。根据《遵义师范学院关于评选学术带头人的有关规定》,他被评为2008.5——2011.5年度学术带头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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