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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民许老师介绍
吴民许,重庆市人,1979年3月生。2001年7月毕业于西北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4年7月毕业于西南政法大学,获民商法专业硕士学位。2007年7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获民商法专业博士学位。
2004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在我院商法教研室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财产法和民法法典化。2004年以来,在《法学论坛》、《中国法律》、《河北法学》等境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著有《民法总论——原理?归责?案例》(第二作者,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参编本校《商法学》教材(赵万一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翻译出版了《荷兰民法典》(第二译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同时,参加国家级课题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现代财产法的理论重构》),参加省部级课题一项(国土资源部课题——《中国城市化与土地流转:立法模式研究》)。吴民许是荷兰国际法律合作中心、荷兰莱顿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开展的《荷兰民法典》翻译与研究计划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近两年来一直在从事《荷兰民法典》的翻译和研究工作,并于2006年暑期赴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进行了短期的访问和学习。
2004年7月硕士研究生毕业后留校任教,在我院商法教研室从事教学和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公司法、财产法和民法法典化。2004年以来,在《法学论坛》、《中国法律》、《河北法学》等境内外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多篇。著有《民法总论——原理?归责?案例》(第二作者,清华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一书,参编本校《商法学》教材(赵万一教授主编,法律出版社2006年版),翻译出版了《荷兰民法典》(第二译者,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同时,参加国家级课题一项(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现代财产法的理论重构》),参加省部级课题一项(国土资源部课题——《中国城市化与土地流转:立法模式研究》)。吴民许是荷兰国际法律合作中心、荷兰莱顿大学和中国政法大学共同开展的《荷兰民法典》翻译与研究计划的主要参与者之一,近两年来一直在从事《荷兰民法典》的翻译和研究工作,并于2006年暑期赴荷兰莱顿大学法学院进行了短期的访问和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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