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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新社老师介绍
刘新社,男,52岁,北京中医药大学副教授,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研室主任,1978年毕业于北京中医药大学中药系。现为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委员、“药事管理”课程高校协作组成员;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秘书、中国中医药信息研究会理事、中国老教授协会医药专业委员会理事。
自1997年起至今,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为国家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卫生法规命审题专家。
2003年副主编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药事管理学》教材(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材)。
200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支助主编编写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药院校管理类、药学类用)教材《药事管理学》。
修订、编写中医药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指南《药事管理学》。
近年来参加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国《药事管理学》术会议大会宣读交流学术论文
在全国药事管理教学与研究中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得到同仁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
工作经历:
1978年北京中医学院中药专业毕业留校担任教学、管理工作;
1986年卫生管理系工作,开展“《药事管理学》”讲座(讲师);
1990年至今讲授《药事管理学》(卫生管理专业);
1996年建立“工商管理(药学)专业,讲授《药事管理学》主干课(副教授);
2002年任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学部”主任。
研究领域:《药事管理学》、药事法学、公共关系
二.编著教材《药事管理学》独到见解:
在编著教材方面,刘新社教师对《药事管理学》课程的教材特色与创新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理论上新突破:现有的《药事管理学》教材,对药事管理定义为:药事管理是指国家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此定义忽略了药事主体中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药事活动中的责任、义务。本教材从定义上明确了药事管理的主体是药事活动中的各有关主体,定义为:药事管理是药事主体依法对药学事业相关环节活动进行的综合管理。并强调药事管理的核心,是对药事活动的依法管理。提出了药事管理主体、研究对象、研究原则、研究内容,在理论上有新的创新。
(2)教材内容上的创新①明确了国家医药产业发展十五(或十一五)目标和产业政策(第一章);②对中药管理作为医药管理的特色列专门章节论述(第七章);③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诚信机制建设新列“药学人员职业道德”内容;④加入WTO后,中国医药知识产权特别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章介绍(第六章);⑤针对中药现代化的导向,提出中药管理上的特色、概念及中药资源保护内容;⑥增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最新内容。
(3)突出依法管理作为教材体现的内容:上篇依据国家对药学发展目标、政策及管理的对象,从理论上讲解说明有关药事管理的内容;下篇以我国《药品管理法》为主线,分章节叙述有关药事主体在药事活动中应依法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帮助学生全面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提高法律意识,指导药学实践。
(4)教材编排上的创新:为了适应各院校、各有关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课时安排的实际需要,分为上、下篇,如课时少可根据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安排讲授上篇理论内容为主,下篇按《药品管理法》中串讲法律原文即可。课时安排较多的本科或研究生,可完整讲授上下篇;也可将下篇单独开设《药事法》课程。
三.授课情况:
(1)《药事管理学》
1986年起开设药事管理讲座(干部专修科)
1990年开设《药事管理学》课程,为主讲教师
2000年,本科,授课4班次120学时
2001年,本科,授课5班次200课时
2002年,本科,授课3班次120课时
2003年,研究生、本科、高职,授课8班次414课时
2004年,本科、高职,授课4班次216课时
2005年,本科,高职,授课4班次216课时
(2) 公共关系
公共关系教学工作在我校起始于1985年的“卫生管理干部专修科”教学。1994年起在本科“卫生管理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中作为主要课程,2000年以来作为主讲教师。
2000年讲课 54课时
2001年讲课3班次126课时
2002年讲课6班次234课时
2003年讲课 36课时
2004年上半年讲课3班次 108课时
五.文章发表\教材编写:
(1)开办“管理工程(中药企业)专业”的社会需求初探(中医教育杂志1996);
(2)知识经济时代与管理思维的转变(中医教育杂志1998);
(3)“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理论体系初探(中国药事2003.3);
(4)《“药事管理学”学科发展中相关概念及术语规范化表述问题的探讨》(中国药事2006 12期)。
论著出版:
1997年,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中药药事管理》编写。
2003年参加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编写。
2003年副主编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药事管理学》教材(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材)。
200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支助主编编写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药院校管理类、药学类用)教材《药事管理学》。
修订、编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药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指南《药事管理学》。
获奖情况:
刘新社作为中国药学会高级会员参加全国《药事管理学》术会议并获学术论文三等奖。近年来参加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国《药事管理学》术会议大会宣读交流学术论文。
1、《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理论体系内容初探——探索“社会主义药学职业道德”(2002.4.海口);
2、准确理解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界定正确履行监管职责 (2005.8.上海);
3、“药事管理学”学科发展中相关概念及术语规范化表述问题的探讨(2006.4.于河南.开封)产生较大影响,学术观点受到广泛关注。
自1997年起至今,先后被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聘为国家执业药师、执业中药师、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药事管理与法规、卫生法规命审题专家。
2003年副主编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药事管理学》教材(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材)。
200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支助主编编写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药院校管理类、药学类用)教材《药事管理学》。
修订、编写中医药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指南《药事管理学》。
近年来参加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国《药事管理学》术会议大会宣读交流学术论文
在全国药事管理教学与研究中有了一定的知名度,得到同仁和国家主管部门的认可。
工作经历:
1978年北京中医学院中药专业毕业留校担任教学、管理工作;
1986年卫生管理系工作,开展“《药事管理学》”讲座(讲师);
1990年至今讲授《药事管理学》(卫生管理专业);
1996年建立“工商管理(药学)专业,讲授《药事管理学》主干课(副教授);
2002年任北京中医药大学管理学院“工商管理教学部”主任。
研究领域:《药事管理学》、药事法学、公共关系
二.编著教材《药事管理学》独到见解:
在编著教材方面,刘新社教师对《药事管理学》课程的教材特色与创新内容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1)理论上新突破:现有的《药事管理学》教材,对药事管理定义为:药事管理是指国家对药学事业的综合管理。此定义忽略了药事主体中其他有关单位和个人在药事活动中的责任、义务。本教材从定义上明确了药事管理的主体是药事活动中的各有关主体,定义为:药事管理是药事主体依法对药学事业相关环节活动进行的综合管理。并强调药事管理的核心,是对药事活动的依法管理。提出了药事管理主体、研究对象、研究原则、研究内容,在理论上有新的创新。
(2)教材内容上的创新①明确了国家医药产业发展十五(或十一五)目标和产业政策(第一章);②对中药管理作为医药管理的特色列专门章节论述(第七章);③结合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中诚信机制建设新列“药学人员职业道德”内容;④加入WTO后,中国医药知识产权特别是中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专章介绍(第六章);⑤针对中药现代化的导向,提出中药管理上的特色、概念及中药资源保护内容;⑥增加“医疗机构药事管理办法”、“处方管理办法”最新内容。
(3)突出依法管理作为教材体现的内容:上篇依据国家对药学发展目标、政策及管理的对象,从理论上讲解说明有关药事管理的内容;下篇以我国《药品管理法》为主线,分章节叙述有关药事主体在药事活动中应依法管理的相关法规、规章,帮助学生全面学习国家法律、法规的主要内容,提高法律意识,指导药学实践。
(4)教材编排上的创新:为了适应各院校、各有关专业课程设置和教学课时安排的实际需要,分为上、下篇,如课时少可根据专业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安排讲授上篇理论内容为主,下篇按《药品管理法》中串讲法律原文即可。课时安排较多的本科或研究生,可完整讲授上下篇;也可将下篇单独开设《药事法》课程。
三.授课情况:
(1)《药事管理学》
1986年起开设药事管理讲座(干部专修科)
1990年开设《药事管理学》课程,为主讲教师
2000年,本科,授课4班次120学时
2001年,本科,授课5班次200课时
2002年,本科,授课3班次120课时
2003年,研究生、本科、高职,授课8班次414课时
2004年,本科、高职,授课4班次216课时
2005年,本科,高职,授课4班次216课时
(2) 公共关系
公共关系教学工作在我校起始于1985年的“卫生管理干部专修科”教学。1994年起在本科“卫生管理专业”和“工商管理专业”中作为主要课程,2000年以来作为主讲教师。
2000年讲课 54课时
2001年讲课3班次126课时
2002年讲课6班次234课时
2003年讲课 36课时
2004年上半年讲课3班次 108课时
五.文章发表\教材编写:
(1)开办“管理工程(中药企业)专业”的社会需求初探(中医教育杂志1996);
(2)知识经济时代与管理思维的转变(中医教育杂志1998);
(3)“药学职业道德规范”教育理论体系初探(中国药事2003.3);
(4)《“药事管理学”学科发展中相关概念及术语规范化表述问题的探讨》(中国药事2006 12期)。
论著出版:
1997年,参加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全国执业中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中药药事管理》编写。
2003年参加人事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全国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应试指南”—《药事管理》编写。
2003年副主编编写中央广播电视大学《药事管理学》教材(教育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和开放教育试点教材)。
2003年北京中医药大学支助主编编写高等中医药院校(中医药院校管理类、药学类用)教材《药事管理学》。
修订、编写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组织的中医药系统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指南《药事管理学》。
获奖情况:
刘新社作为中国药学会高级会员参加全国《药事管理学》术会议并获学术论文三等奖。近年来参加中国药学会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全国《药事管理学》术会议大会宣读交流学术论文。
1、《药学职业道德规范》理论体系内容初探——探索“社会主义药学职业道德”(2002.4.海口);
2、准确理解食品药品监管职能界定正确履行监管职责 (2005.8.上海);
3、“药事管理学”学科发展中相关概念及术语规范化表述问题的探讨(2006.4.于河南.开封)产生较大影响,学术观点受到广泛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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