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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锐利老师介绍
施锐利,女,副教授,山东掖县人。1968年生,1991年毕业于华东政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02年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获法学硕士学位。1991年至1993年山东省第一监狱干警,后调至山东财政学院任教至今。
任教期间,先后讲授《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概论》等课程,参加编写《法学概论》、《经济法概论》、《税务行政与法》等教材。近几年致力于财税法的研究,发表论文20余篇。施锐利,政法学院专任教师,副教授,中共党员。
该同志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学方法。运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回报学校。2007年被聘为我校法律顾问团成员,为以法建校、以法治校做出积极贡献。该同志乐于奉献,曾免费为社会服务,被济南市司法局聘为社区矫正工作者。
该同志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任务。工作勇于创新,在政法学院率先自主开发教学课件,受到学生和同事的肯定;积极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将多年积累的案例共计200多个,整理并建立了网上案例库供学生查阅使用;所开课程一直深受学生欢迎,每年均超额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评估中,该同志任劳任怨,完成了评估所需部分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在科研中勇于探索,成绩显著。2007年被聘为山东财政学院财政学专业科研团队学术骨干;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6篇,A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3篇,其中一篇被评为我院03—06年度科研成果三等奖。
任教期间,先后讲授《民法学》、《刑法学》、《经济法概论》等课程,参加编写《法学概论》、《经济法概论》、《税务行政与法》等教材。近几年致力于财税法的研究,发表论文20余篇。施锐利,政法学院专任教师,副教授,中共党员。
该同志爱岗敬业,积极进取,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学方法。运用专业知识服务社会,回报学校。2007年被聘为我校法律顾问团成员,为以法建校、以法治校做出积极贡献。该同志乐于奉献,曾免费为社会服务,被济南市司法局聘为社区矫正工作者。
该同志认真完成学院交给的任务。工作勇于创新,在政法学院率先自主开发教学课件,受到学生和同事的肯定;积极参与校级精品课程建设;将多年积累的案例共计200多个,整理并建立了网上案例库供学生查阅使用;所开课程一直深受学生欢迎,每年均超额完成教学任务;在教学评估中,该同志任劳任怨,完成了评估所需部分支撑材料的整理工作。
在科研中勇于探索,成绩显著。2007年被聘为山东财政学院财政学专业科研团队学术骨干;在核心期刊上发表论文16篇,A级期刊上发表高水平文章3篇,其中一篇被评为我院03—06年度科研成果三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