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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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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学:山东工商学院
所在院系:法学院
所在地区:山东
所在城市:烟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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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忠惠老师介绍
胡忠惠
讲师
1986.9-1990.7 西南政法学院法律系,获法学学士学位
1999.9-2002.4 西北政法学院,获硕士学位
1990.7-2003.2 甘肃省酒泉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刑庭副庭长、行政庭副庭长
2003.3- 山东工商学院法学院讲师,刑法教研室主任
在酒泉中级法院工作期间,多次获该院优秀法官、人民满意的法官、优秀公务员
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证据法学
 刑事诉讼法学
一、主要论著
1、参编中国民主与法制出版社2003年12月版《经济法概论》,2006年12月修订。
2.《论邮政损失赔偿的民事责任》(发表于《律师》2001年第1期,该文荣获应用法学优秀成果二等奖
,并入选中国公安大学出版社2001年12月出版的《中国应用法学优秀成果要览》一书);
3.《法院变更指控罪名问题浅析》(编入陕西人民出版社2001年5月出版的《法理·实务·思辩》一书
中);
4.《试论有罪判决的证明标准》(发表于《宁夏律师》2002年第3期);
5.《有罪判决证明标准问题综述》(发表于《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4年第1期);
6.《教与学的互动》(编入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中国学校教育》2004年第1期);
7.《对我国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制度的反思》(发表于《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4年增刊);
8.《对我国证明责任分配的理解适用》(发表于《甘肃理论学刊》2005年第1期);
9.《试论证明责任分配规则》(发表于《山东行政学院学报》2005年第1期);
10.《我国民事案件证明责任分配规则解读》(发表于《山东工商学院学报》2005年第2期);
11.《试论共同侵权与间接共同致害》(发表于《烟台教育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12.《以“果冻杀童案”为例解析产品缺陷的认定》(发表于《商场现代化》2006年第1期);
13.《法学教育中引入情境模拟教学法探讨》(发表于《边疆经济与文化》2006年第4期);
14.《免证事实在刑事诉讼中的运用》(发表于《科技信息》2006年第12期)。
二、主持科研项目
法学教育中引入情境模拟教学法讨论,2005年山东工商学院教改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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