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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予峰老师介绍
裴予峰(讲师)
男,河南焦作人,汉族,1977年2月生。1995年9月进入中南政法学院攻读法律,法律系本科四年法学专业。1999年6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9月,考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修国际法,专业方向为国际私法学。2003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进入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上海政法学院)工作,主讲国际私法学。2004年9月考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国际私法学(含国际民事诉讼法学及国际商事仲裁法学)。
科研成果:
发表论文
1、《对中国第一例反倾销案的述评》,《财经研究》,2000年第3期。
2、《以允许中外合作企业外方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的法律思考》,《中国对外贸易》,2001年第4期。
3、《论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代位权》,《法治论丛》,2003年第5期。
4、《论GATS下自然流动的承诺与发展》,《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5、《论美国在虐待战俘事件中的国家责任》,《法治论丛》,2004年第6期。
参编书目
1、《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
2、《WTO服务贸易法》,广州外贸外语大学出版社,2003年
3、《国际法》,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
男,河南焦作人,汉族,1977年2月生。1995年9月进入中南政法学院攻读法律,法律系本科四年法学专业。1999年6月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00年9月,考取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主修国际法,专业方向为国际私法学。2003年毕业,获法学硕士学位,并进入上海市政法管理干部学院(现上海政法学院)工作,主讲国际私法学。2004年9月考入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武汉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攻读博士学位,研究方向:国际私法学(含国际民事诉讼法学及国际商事仲裁法学)。
科研成果:
发表论文
1、《对中国第一例反倾销案的述评》,《财经研究》,2000年第3期。
2、《以允许中外合作企业外方投资者先行收回投资的法律思考》,《中国对外贸易》,2001年第4期。
3、《论责任保险中的第三人代位权》,《法治论丛》,2003年第5期。
4、《论GATS下自然流动的承诺与发展》,《上海财经大学学报》,2003年第6期。
5、《论美国在虐待战俘事件中的国家责任》,《法治论丛》,2004年第6期。
参编书目
1、《中国走进WTO》,文汇出版社,2001年
2、《WTO服务贸易法》,广州外贸外语大学出版社,2003年
3、《国际法》,西安交通大学出版社200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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