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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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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学:中南林业科技大学
所在院系:法学院
所在地区:湖南
所在城市: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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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瑛老师介绍
刘瑛,女,汉族,1979年出生,湖南益阳人。2005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讲师,担任债权法、合同法、房地产法、劳动法、罗马法、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等课程的教学。主要研究方向是经济法和民法。2004年通过国家司法考试,现一直从事法律实践。
学习和工作经历:
2002年6月毕业于湖南省湘潭大学法学院,法学本科;
2005年6月毕业于湖南省湘潭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硕士。
2005年7月,在湖南省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公共管理系任教,担任专业任课老师和兼职班主任以及学校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的法律代表。
2006年7月转入中南林业科技大学法学院任教。
科研成果:
1.《加强经济立法参与国际竞争——从经济法角度评说20世纪90年代中国两次宏观调控的成功与不足》,《宏观调控法制文集》,刘文华主编,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该文获湖南省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2000年度学术研讨会三等奖。
2.《控制失败的可诉性研究》,《广西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4年第2期,该文被《中国第11届经济法年会论文集》所收录,并获全国第十一届经济法理论研讨会“经济法学中青年优秀论文”三等奖。
3.《经济法主体制度初探》,《牡丹江大学学报》,2004年第3期。
4.《WTO与中国的政府采购制度》,《南华大学学报》,2004年第4期。
5.《宏观调控决策行为的可诉性研究》,《企业家天地》,2007年第6期。
6.《经济法教学方法初探》,《企业家天地》,2008年第10期。
主持项目:
1.青年基金:宏观调控决策行为的可诉性研究(2007-2009)
2.教改课题:经济法教学方法研究(2007-2009)
刘瑛老师教学评价(0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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