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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红艳老师介绍
李红艳,女,生于1972年,中共党员。1997年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历史系历史地理专业,获历史学硕士学位。现为四川警察学院思政部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教研室教师,副教授。主研方向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及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教育。
从教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与研究。先后承担了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在教学中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坚持让学生在学习中深刻感受理论的魅力及其实践价值。教学效果受到了学生和同行一致好评,历年教学评价均为优秀。
在教学的同时也积极进行科研探索。近五年以来先后有7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论邓小平的城市观》获2004年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社会科学联合会、市委党史部举行的全市邓小平理论生平和思想理论研讨会三等奖。以第5主研人身份参加了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课题《四川退耕区农民可持续增长问题研究》的研究,已结题。
2004年获学校嘉奖;2004——2005年度获学校优秀教师称号;2006年在校政治理论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2007年在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司思政处举办的全省高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精彩一课”比赛中获三等奖。
从教十余年来,一直致力于公安院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的教学与研究。先后承担了中国革命史、毛泽东思想概论、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等课程的理论和实践教学。在教学中坚持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坚持让学生在学习中深刻感受理论的魅力及其实践价值。教学效果受到了学生和同行一致好评,历年教学评价均为优秀。
在教学的同时也积极进行科研探索。近五年以来先后有7篇学术论文在国内公开刊物上发表,论文《论邓小平的城市观》获2004年中共泸州市委宣传部、市委党校、社会科学联合会、市委党史部举行的全市邓小平理论生平和思想理论研讨会三等奖。以第5主研人身份参加了四川省教育厅人文社科重点项目,课题《四川退耕区农民可持续增长问题研究》的研究,已结题。
2004年获学校嘉奖;2004——2005年度获学校优秀教师称号;2006年在校政治理论课比赛中荣获三等奖;2007年在四川省教育厅高教司思政处举办的全省高校毛泽东思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概论课“精彩一课”比赛中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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