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00,000教师库中查找(输入学校名称或教师姓名)
米健老师介绍
米 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比较法研究所所长;兼中德法学院院长、澳门研究中心主任;“比较法研究”杂志主编、“中国法学文档”主编和“当代德国法学名著”编委会主任;中国法学会比较法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董必武法学思想研究会常务理事。
1974年往甘肃武威校尉公社插队,1977年考入甘肃兰州大学历史系,1981年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12月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7年起任讲师,1992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为正教授。1988.1-1989.5获国家教委奖学金前往联邦德国汉堡马普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进修,先后于德国多所大学讲学;1990.4-6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前往意大利罗马大学访问交流。1991年,获国家教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奖,完成《欧洲单一市场法律制度》科研项目。1991.10-1995.4应澳门政府聘请,受司法部、国家教委派遣以中国法律专家身份前往澳门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在澳门期间主持编写了澳门第一部中文法学著作《澳门法律》。1995年在学校支持下创办中国政法大学澳门研究中心,任主任。1997-1998获德国洪堡科研奖学金,作为客座研究员往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进行专题研究。1998年回国后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德国法研究中心,任主任。2001年任《比较法研究》主编。2001年9月-2002年9月参加中组部的支持西部开发的“博士服务团”,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2002年在学校支持下创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任院长。2003年创办《中国法学文档》杂志,任主编。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主持大型法学翻译项目“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是民法,特别是外国民法及比较法律。主要著作有:《罗马法基础》(合著);《欧洲单一市场》(主编);《澳门法律》(合著);《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论文集);《“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澳门卷主编)。主要论文有:《现代侵权行为规则原则探索》、《推定过失的比较观》、《论所有权的相对性》、《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邻关系》、《当代中国民法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关于“公平原则”的几点思考》、《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与交融看澳门法制的未来》、《香港澳门法律过渡问题的同异及其相应政策》、《从比较法到共同法》、《用益权制度及其现实思考》、《典权制的比较研究》、《论司法独立的制度要素与保障》、《中国入世后司法必须独立的八大要因》、《物权变动的司法创制》、《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意思表示分析》和《法律交易论》等。主要译著有:《比较法总论》、《法学导论》、《后现代法哲学》和《用益权》(《学说汇纂》第九卷)等。此外,多次在外国刊物上以外文,包括德文、英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和日文发表论文。
1974年往甘肃武威校尉公社插队,1977年考入甘肃兰州大学历史系,1981年获历史学学士学位,1984年获法学硕士学位,同年12月到中国政法大学任教。1987年起任讲师,1992破格晋升为副教授,1995年破格晋升为正教授。1988.1-1989.5获国家教委奖学金前往联邦德国汉堡马普外国法与国际私法研究所进修,先后于德国多所大学讲学;1990.4-6应邀作为客座教授前往意大利罗马大学访问交流。1991年,获国家教委优秀青年教师科研基金奖,完成《欧洲单一市场法律制度》科研项目。1991.10-1995.4应澳门政府聘请,受司法部、国家教委派遣以中国法律专家身份前往澳门参与澳门法律本地化工作。在澳门期间主持编写了澳门第一部中文法学著作《澳门法律》。1995年在学校支持下创办中国政法大学澳门研究中心,任主任。1997-1998获德国洪堡科研奖学金,作为客座研究员往德国波恩大学法学院进行专题研究。1998年回国后创办中国政法大学德国法研究中心,任主任。2001年任《比较法研究》主编。2001年9月-2002年9月参加中组部的支持西部开发的“博士服务团”,于青海省高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2002年在学校支持下创办中国政法大学中德法学院,任院长。2003年创办《中国法学文档》杂志,任主编。与德国学术交流中心合作,主持大型法学翻译项目“当代德国法学名著”。
主要研究和教学领域是民法,特别是外国民法及比较法律。主要著作有:《罗马法基础》(合著);《欧洲单一市场》(主编);《澳门法律》(合著);《澳门法制与大陆法系》(论文集);《“一国两制”法律问题研究》(澳门卷主编)。主要论文有:《现代侵权行为规则原则探索》、《推定过失的比较观》、《论所有权的相对性》、《现阶段我国城市的现邻关系》、《当代中国民法传统的形成与发展》、《关于“公平原则”的几点思考》、《从人的本质看法的本质》、《从中西方法律文化的冲突与交融看澳门法制的未来》、《香港澳门法律过渡问题的同异及其相应政策》、《从比较法到共同法》、《用益权制度及其现实思考》、《典权制的比较研究》、《论司法独立的制度要素与保障》、《中国入世后司法必须独立的八大要因》、《物权变动的司法创制》、《论“民事法律行为”命名的谬误》、《意思表示分析》和《法律交易论》等。主要译著有:《比较法总论》、《法学导论》、《后现代法哲学》和《用益权》(《学说汇纂》第九卷)等。此外,多次在外国刊物上以外文,包括德文、英文、意大利文、葡萄牙文和日文发表论文。
米健老师相关教学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