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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又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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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大学:内蒙古大学
所在院系:法学院
所在地区:内蒙古
所在城市:呼和浩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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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又遵老师介绍
汉族,⒈925 年9月出生,湖南省常德市人。1951年北京大学法律系毕业,同年入北京中国新法学研究院学习,结业后自愿支边到内蒙古工作,先后在原绥远省人民法院、内蒙古高级人民法院、内蒙司法厅、内蒙民政厅等政法部门工作20余年。
  1980年开始参与内蒙古大学法律系的筹建工作,其后任该系民法教研室主任,主讲民法,曾兼任劳动法、继承法、婚姻法、合同法等教学工作。现为内蒙古大学法律系教授,民法硕士生导师,全国民法经济法研究会理事,内蒙法学会顾问,全国八届政协委员,内蒙七届政协副主席,中国民主建国会内蒙区委主任,民建中央委员等职。
陈教授是内大法律系民法学科带头人,近10年来先后主编和参编法学教材及其参考书11种,约250余万字。主编《民法学教程》、 《经济合同管理教程》、《法制教育教材》、《专利法常识》等书。《民法学教程》 一书,陈教授是组稿,统稿人,内容增设“物权编”,创全国民法学教材之先例,受到全国同行专家的好评,全国23所高校法律专业曾采用,并已列入全国高校民法学正式教材之一,现已三次出版发行。任教期间,陈教授在区内外公开发表法学论文40余篇,有的获得自治区等多项奖励,陈教授曾被评为系及内大优秀教师。
由于陈教授在法学领域有所造诣,在区内外享有较高声誉,《内蒙古日报》、《光明日报》专门介绍其事迹。《中华法学大辞书:民商法卷》、《市场经济丛书》、《中国经济文库》、《中国社会科学大辞典》(英文版)、美国国际关系独立出版社的《自传研究所》的“自传册”等14种国内外
丛书、辞典、专辑、名人录等书编入了陈教授的事迹或有代表性的论文。
1991年、1994年分别参加了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十四届“世界法学大会”和“ 国际罗马法?民法会议”,并发言,引起良好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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