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1,500,000教师库中查找(输入学校名称或教师姓名)
陈运生老师介绍
陈运生,中共党员,1975年生于曾经的(1931年)全国苏维埃政权的首都——刻下常被蔑称为落后与贫穷代名词的老区——瑞金。人生多桀,命运坎坷。高考时巧病,迷糊乱答题后进入某学院学习外语,在“毁人不倦”的老师教育之下“走火”,废了外国功夫,入了“魔道”,自学法学,并于2000年时考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在德、学两方面均为厚道的黄捷教授的导引下开始攻读法学硕士学位的征途。三年后加盟江财法学院,忝为人师。2005年至今求学于美仑美奂的浙江大学法学院(2007年改名为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规范宪法学”掌门人林来梵教授门下攻读宪法学博士学位。迄今为止,参与国家课题一项、省级课题两项,撰写法学专业论文十数篇,参编论著一本。
研究方向
宪法学;
主要论著
《农村民事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载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3期;《刑事牵连案件的审判管辖规则——由张君案引发的审判管辖思考》载于《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年02期;《网络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基础探析 》载于《华侨大学学报》2002年02期;《法治资源利用的辩证维度——兼与苏力教授商榷》载于《学海》2004第3期;《哲学方法论视野下苏力的法治理论得失谈》载于《法学杂志》2005年第1期;
《论依法执政的宪政实现之道》载于《中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研究项目
国家课题“违宪审查的原理与技术”(批准号:05BFX012);省级课题“高校法律基础课中法律常识传授与法律意识养成关系研究”(赣教高字[2004]100号);省级课题“转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嬗变及法治对策研究”(赣社规字[2004]6号)。
研究方向
宪法学;
主要论著
《农村民事纠纷的非诉讼解决机制》载于《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1年03期;《刑事牵连案件的审判管辖规则——由张君案引发的审判管辖思考》载于《广播电视大学学报》2002年02期;《网络民事案件的司法管辖基础探析 》载于《华侨大学学报》2002年02期;《法治资源利用的辩证维度——兼与苏力教授商榷》载于《学海》2004第3期;《哲学方法论视野下苏力的法治理论得失谈》载于《法学杂志》2005年第1期;
《论依法执政的宪政实现之道》载于《中南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研究项目
国家课题“违宪审查的原理与技术”(批准号:05BFX012);省级课题“高校法律基础课中法律常识传授与法律意识养成关系研究”(赣教高字[2004]100号);省级课题“转型时期中央与地方关系的嬗变及法治对策研究”(赣社规字[2004]6号)。
陈运生老师相关教学资源